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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擊斃女子撞ICE特工? 慢鏡頭曝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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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加西網綜合)昨天明尼阿波利斯發生37歲的女子 Renee Good 近日在被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(ICE)特工開槍擊斃,引發全美的關注。




美國國土安全部長克裡斯蒂·諾姆表示,涉事警官當時正在執行訓練任務,而抗議者則在騷擾執法人員,並稱明尼阿波利斯事件為“國內恐怖主義行為”。


美國總統唐納德·特朗普堅稱,Good 在事件中曾“撞擊特工”,並批評她行為惡劣。

埃隆·馬斯克公開表示全力支持ICE,“如果執法人員讓你停下,你就得停下。試圖開車撞死他們顯然屬於自衛”。


特朗普在接受《紐約時報》專訪時表示:“她的行為非常惡劣。然後她撞了特工。不是試圖撞他,而是撞了他”。 這是他本周第二次接受該媒體采訪,同時也是在下令美軍特種部隊進入委內瑞拉後不久。


面對記者指出的視頻畫面模糊、難以斷定責任方,特朗普要求觀看錄像,並現場讓助手播放了事件片段。還評論稱:“那是一個非常惡劣的情況”。

他補充說:“我希望沒有人被開槍打死,我也希望沒有人尖叫或試圖撞擊警察”。


盡管記者強調畫面模糊,無法清楚判定責任,特朗普仍堅持自己的觀點,稱現場畫面“可怕,令人痛心”。

當天,特朗普在社交平台 Truth Social 發布聲明,指稱駕駛車輛的女子似乎應對事件負主要責任:“她駕駛汽車行為混亂、阻礙並抗拒執法,然後暴力、惡意地撞擊ICE特工,而特工看似出於自衛開槍”。

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 Kristi Noem 稱,Good 的行為構成“國內恐怖主義”,因為她“將車輛作為武器”對付執法人員。特朗普的邊境事務官員 Tom Homan 則態度更為謹慎,表示將等待調查結果再作評價:“讓調查結果說話,根據調查追究責任”。

事件發生後,明尼阿波利斯爆發抗議活動,民眾在街頭向執法人員投擲雪球,警方被迫撤離。總統尚未公開回應抗議情況,但預定於周四舉行記者會。副總統 JD Vance 已在社交媒體為ICE特工辯護,並將與 Karoline Leavitt 一同出席新聞發布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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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共有 131 人參與評論    (其它新聞評論)
    評論20 游客 [甥.數.道.易] 2026-01-10 08:06
    評論 19 寫道:
    [quote="游客"]請注意視頻最關鍵的一點是警員先跑到車尾看了一下車牌,然後直接走到車頭,並且是立刻開槍(根據那名警員提供的視頻)。那麼你認為這種情況下是警員故意要擊斃死者,還是死者先開車,再被擊斃的呢?正常的邏輯都是,一旦駕駛員開車,就不會有人故意跑到車頭等著被撞的,除非腦袋被驢踢了……所以很明顯那名警察跑到車頭的目的就是制造被撞的假象,他可以有借口擊斃死者。但是他也害怕自己被撞,所以一走到車頭就立刻拔槍,所以根本就沒有發生死者要襲擊他那一幕,他是故意殺人。[/quote] “正常的邏輯都是,一旦駕駛員開車,就不會有人故意跑到車頭等著被撞的” 警察是執法者,不是你“正常邏輯”裡的“人”.一般人見犯罪行為要跑,但執法者要“故意”上去處理。 “ “那麼你認為這種情況下是警員故意要擊斃死者,還是死者先開車,再被擊斃的呢?” 這有什麼疑問?難道死者是在被擊斃後才開車?

    所以是死者先開的車,那麼警察為什麼要在死者已經開車的情況下,跑到車頭?難道他的“執法“,或者你說的“故意要進行處理”,就是為了一槍擊斃她嗎?
    評論19 平行空間 2026-01-10 07:53
    游客 寫道: 請注意視頻最關鍵的一點是警員先跑到車尾看了一下車牌,然後直接走到車頭,並且是立刻開槍(根據那名警員提供的視頻)。那麼你認為這種情況下是警員故意要擊斃死者,還是死者先開車,再被擊斃的呢?正常的邏輯都是,一旦駕駛員開車,就不會有人故意跑到車頭等著被撞的,除非腦袋被驢踢了……所以很明顯那名警察跑到車頭的目的就是制造被撞的假象,他可以有借口擊斃死者。但是他也害怕自己被撞,所以一走到車頭就立刻拔槍,所以根本就沒有發生死者要襲擊他那一幕,他是故意殺人。 “正常的邏輯都是,一...  [更多...]
    評論18 游客 [甥.數.墜.易] 2026-01-10 07:47
    評論 16 寫道:
    [quote="游客"]到底該不該拔槍要看當時的情況決定。首先根據視頻這名女士並未要襲警,而是要駕車離開,所以如果逃逸就要開槍的話,那麼就是警方在濫用權力。假設你在開車被警察攔下,指控你是非法移民,你認為對方的言論很荒謬,就駕車離開,被警察開槍直接擊斃,請問這是否算是濫用執法權?同時那名警察提供的視頻完全無法辨認死者是否在開車撞她,無法作為她襲警的證據。而且即使那名警察號稱自己曾經有過類似經歷,所以以此類推,預判死者即將要撞他,因此而開槍,也屬於濫用警權,至少是過度防衛-對未發生的事情就使用最暴力的手段鎮壓。他如果認為自己有危險,至少可以遠離車輛,或者站在駕駛員位置,不用站在車頭故意把自己處於最危險的位置。所以他站在車頭,就是要直接擊斃死者,同時為自己制造被撞的假象。我的結論就是ICE在暴力執法,死者是無辜的,至少罪不至死[/quote] 我這麼認為,在警員如此貼近這輛車的情況下,只要車不停,無法判斷這輛可以原地打轉的四驅車會走哪個方向,或者是否原地打轉,不能排除原地打轉碾壓警員的可能。這樣構成對警員的威脅。警員開槍我認為是合理的防衛行為。 正如警員盤查行人時,行人不聽警告,從兜裡掏手槍狀物體,警員會毫不猶豫開槍。難道你會質疑那個人掏東西也好掏槍也好,只要還沒打中警員,那警員就不應該開槍? 很簡單的邏輯,為什麼有些人抱了政治的執念就失去常識的判斷?

    請注意視頻最關鍵的一點是警員先跑到車尾看了一下車牌,然後直接走到車頭,並且是立刻開槍(根據那名警員提供的視頻)。那麼你認為這種情況下是警員故意要擊斃死者,還是死者先開車,再被擊斃的呢?正常的邏輯都是,一旦駕駛員開車,就不會有人故意跑到車頭等著被撞的,除非腦袋被驢踢了……所以很明顯那名警察跑到車頭的目的就是制造被撞的假象,他可以有借口擊斃死者。但是他也害怕自己被撞,所以一走到車頭就立刻拔槍,所以根本就沒有發生死者要襲擊他那一幕,他是故意殺人。
    評論17 平行空間 2026-01-10 07:37
    平行空間 寫道: 我這麼認為,在警員如此貼近這輛車的情況下,只要車不停,無法判斷這輛可以原地打轉的四驅車會走哪個方向,或者是否原地打轉,不能排除原地打轉碾壓警員的可能。這樣構成對警員的威脅。警員開槍我認為是合理的防衛行為。 正如警員盤查行人時,行人不聽警告,從兜裡掏手槍狀物體,警員會毫不猶豫開槍。難道你會質疑那個人掏東西也好掏槍也好,只要還沒打中警員,那警員就不應該開槍? 很簡單的邏輯,為什麼有些人抱了政治的執念就失去常識的判斷? 開車時被警員截停時警員叫你停車把手放方向...  [更多...]
    評論16 平行空間 2026-01-10 07:33
    游客 寫道: 到底該不該拔槍要看當時的情況決定。首先根據視頻這名女士並未要襲警,而是要駕車離開,所以如果逃逸就要開槍的話,那麼就是警方在濫用權力。假設你在開車被警察攔下,指控你是非法移民,你認為對方的言論很荒謬,就駕車離開,被警察開槍直接擊斃,請問這是否算是濫用執法權?同時那名警察提供的視頻完全無法辨認死者是否在開車撞她,無法作為她襲警的證據。而且即使那名警察號稱自己曾經有過類似經歷,所以以此類推,預判死者即將要撞他,因此而開槍,也屬於濫用警權,至少是過度防衛-對未發生的事情就使用最暴力...  [更多...]
    評論15 游客 [曾.東.始.繼] 2026-01-10 07:01
    評論 9 寫道:
    [quote="游客"]你真搞笑。不用“擱以前”,“擱現在”不是跑路遭警察射殺嗎?西方民主基石之一是,“疑罪從無”。即在斷定該女有罪之前,該女是合法平民。真警察執法,也不該拔槍,至多也就開車追逐。警匪追逐的影像,看的還少嗎?再說一遍,“非法移民罪不致死”!即使法律判其無罪,如果開槍的混蛋尚存一絲人性,余生也該活在自責中。這無關什麼“進步左”,也不是你理解的“人權”。你白來西方世界了,該哪來回哪。[/quote] 真警察不該拔槍? 非法移民就有那啥丹書鐵券一定罪不致死? 你知道所謂弱勢群體有多大殺傷力嗎?你知道有個做聯系工作的華人女警就在本那比給流浪漢捅死嗎?你知道那個流浪漢被趕過來的警察當場擊斃嗎?你覺得那個女警死得活該嗎?你覺得那個流浪漢被擊斃很冤枉嗎?你願意做一個不能拔槍去處理非法移民的警察嗎?

    到底該不該拔槍要看當時的情況決定。首先根據視頻這名女士並未要襲警,而是要駕車離開,所以如果逃逸就要開槍的話,那麼就是警方在濫用權力。假設你在開車被警察攔下,指控你是非法移民,你認為對方的言論很荒謬,就駕車離開,被警察開槍直接擊斃,請問這是否算是濫用執法權?同時那名警察提供的視頻完全無法辨認死者是否在開車撞她,無法作為她襲警的證據。而且即使那名警察號稱自己曾經有過類似經歷,所以以此類推,預判死者即將要撞他,因此而開槍,也屬於濫用警權,至少是過度防衛-對未發生的事情就使用最暴力的手段鎮壓。他如果認...  [更多...]
    評論14 游客 [辛.昔.四.篇] 2026-01-09 13:17
    評論 12 寫道:
    [quote="游客"]你更搞笑!真警察隨處拔槍的社會你敢呆嗎?“丹書鐵券”給誰用的?你的腦袋該回爐了。受襲女警沒開槍,證明她執法和做人有底線。是“因公殉職”。流浪漢被擊斃,或可視為警方“正當防衛”。如果我做ICE,拔槍絕不是第一選項。首先,用配車追逐,令其停下,接受檢查;其次,如需開槍,第一槍一定是鳴槍示警。除非受到人身傷害,否則,絕不開槍。做事做人都要有底線,好嗎?生活在“平行空間”的你,腦回路的確“與眾不同”。[/quote] 當你被人開車撞還要開車追,腦子被驢踢慣了。

    只有你這樣的驢,才會說,警察被開車撞。你沒看視頻中女人開車右轉嗎?如果直接向前沖,開槍的混蛋必死無疑。睜眼瞎話的驢!
    評論13 游客 [辛.昔.四.篇] 2026-01-09 13:10
    評論 8 寫道:
    那些說罪不至死的玩意,希望你們下次遇到警察也這樣反應,記得高叫“我罪不至死”哦,說不定管用。

    不要替警察“背書”。祝你下次遇到警察別被射殺。至少,別尿褲子。
    評論12 平行空間 2026-01-09 13:07
    游客 寫道:
    你更搞笑!真警察隨處拔槍的社會你敢呆嗎?“丹書鐵券”給誰用的?你的腦袋該回爐了。受襲女警沒開槍,證明她執法和做人有底線。是“因公殉職”。流浪漢被擊斃,或可視為警方“正當防衛”。如果我做ICE,拔槍絕不是第一選項。首先,用配車追逐,令其停下,接受檢查;其次,如需開槍,第一槍一定是鳴槍示警。除非受到人身傷害,否則,絕不開槍。做事做人都要有底線,好嗎?生活在“平行空間”的你,腦回路的確“與眾不同”。

    當你被人開車撞還要開車追,腦子被驢踢慣了。
    評論11 游客 [辛.昔.四.篇] 2026-01-09 13:05
    評論 8 寫道:
    那些說罪不至死的玩意,希望你們下次遇到警察也這樣反應,記得高叫“我罪不至死”哦,說不定管用。

    原來“毒舌”竟是這麼個“玩意兒”。難怪厥詞被屏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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